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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8 每次出车前要领派车单,任何一项工作完成后及时将钥匙交还财务。
未经批准私自驾车者罚款
100 元,并承担出车期间的所有费用。在行驶保管期间
因自身原因对车辆造成损失的,有责任照价赔偿,对于非自身原因造成损坏的由
对方或保险公司赔偿。
3.2.19 司机不能利用职务之便在员工和客户之间散布谣言,挑拨是非。不得
向客人透露公司信息,注意保密。
3.2.20 如在外有停车费,回来后应在车票上注明停车处,并由使用人签字确
认,否则不予报销。
3.2.21 每次加完油后应记清公里数,以便核算油耗。
3.2.22 司机不出车时应协助行政部做一些后勤服务工作。
3.2.23 司机实行每周日轮流预备值班制度,以备公司有急事,当日值班司机
应提前安排自身事物,做到值班当日不饮酒,不远离、通讯畅通。如遇特殊情况
可倒班,如司机自身原因确需倒班的应提前说明,并与其他司机协商好,且经行
政部经理批准;如因领导指定原因倒班的司机应无条件服从。
3.2.24 行政部经理应每周组织司机及相关人员进演习、学习和讨论,如防抢
劫、野外事故(车辆机械事故、交通事故)、节油降耗、驾驶技巧、恶劣天气行
车、本周发现的问题、建议等。
3.2.25 准备长途出车时司机应提前借款、加油、检查车况、安排路线并同随
车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3.2.26 领导的专职司机每天下班之前必须请示领导有无其他工作安排,如不
能当面请示领导,可以电话和短信形式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下班。
三、车辆管理
3.3.1 公司安排用车本着节约、安全、及时的原则。
3.3.2
各部门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派车单》
,经行政部经理同意后方可出车。
3.3.3
长途派车,所选车辆及司机必须经总经理同意。
3.3.4
行政部派车必须考虑到所派车辆及司机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如有必要可
向司机交代清楚事项,以防向对方泄露公司机密。
3.3.5
各部门用车应提前申请,一般情况应在
2 小时之前申请,部门用车超过
半天以上(包括半天)
,应提前一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