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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可进行施工。
4、由施工单位校核的红线桩,及建筑物的平面及高程控制网及其到测桩,
检查其保护措施,施工单位应将测量成果向监理部报送“测量放线报验单”
(附
测量放线记录及附图)
,经项目监理部测量监理工程师复测审核合格。
5、了解掌握施工单位及分包单位人员素质、数量、管理制度、能否满足施
工需要,设备、仪器仪表是否具有合格证,校核证明。
6、对进场使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和预拌砼的合格证现场坍落度,见证
取样复试报告。
Ⅱ、支护结构的质量控制重点
1、排桩
(1)水泥、砂、石子、钢材等原材料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及预拌砼合格证。
(2)打桩机械是否鉴定合格。
(3)孔深、孔径及相关记录,其孔深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4)施工的允许偏差:桩位偏差≤50mm,桩径偏差<-50mm,垂直度偏差≤
1.5%。
(5)钢筋笼制作质量,除符合设计要求外,还应满足 GB50204-2002 表
5.6.4-1 的规定。
(6)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为±10mm。分段制作钢筋笼的接头采用
焊接时应符合相关规定。
(7)孔底沉渣厚度应<200mm,当用作承重结构时,端承桩≤50mm,摩擦桩
≤150mm。
(8)混凝土试块留置:1)每浇注 50m3 留置 1 组;2)每台班不少于 1 组;
3)直径大于 1m 的桩每桩不少于 1 组。
(9)冠梁的宽度、高度、配筋;冠梁与排桩的连接。
2、地下连续墙
(1)钢材、电焊条、商品混凝土的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2)配筋规格、净保护层、构造筋间距等。
(3)混凝土的强和抗渗等级。
(4)试成槽所确定的泥浆配比记录及施工过程中的泥浆比重测试记录。
(5)槽段间连接接头形式(刚性、半刚性)
(6)地下连续墙与地下室结构顶板、楼板、底板及梁连接时是否预埋钢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