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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入库与保管
第十四条
所有办公用品采购回来后应凭采购单、送货单、发票办理入库手续,经
保管人员清点验收开具入库单。
第十五条 所有办公用品一经入库后,保管人员应妥善、安全保管,并分类整齐摆
放,做好台帐。
第十六条 做好办公用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蛀、防鼠害等工作。
第十七条 管理员因岗位调动,须办理交接手续。交接由管理员的直接上级监交。
第十八条 接交人员应对移交的所有办公用品的完整性负责。因监交人、接交人失
职造成的责任由监交人、接交人承担。
第八章
领用与盘点
第十九条
办公用品应用于本公司工作范围,任何人不得将办公用品作为私用或
提供给与本企业不相关的个人或单位使用。
第二十条
领取办公用品时,保管单位应向该单位(部门)及时出具详细出库清单,
每月进行盘点造册,费用列入领用单位,按目标管理费用由其归口财务部门结算。
第二十一条 办公用品保管人员应做好办公用品的进、销、存台帐,并协同相关财
务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办公用品盘点,帐账、帐物相符,并及时反馈库存和缺口情况,
及时提出采购计划。
第九章
第二十二条
办公用品未按规定及时申报的,对责任人(单位)罚款 50 元。
第二十三条
未按规定制作方案,擅自改变制作办公用品的,对责任人处以
100-200 元罚款。
第二十四条 采购员在办公用品采购中,由于玩忽职守,收受“回扣”
,导致残品、
次品和伪品流入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全额赔偿损失外,另对责任人处损失额一倍
的罚款,并给予开除处分,对单位领导处 100 元罚款。
第二十五条 在办公用品的数量、质量、规格、金额验收中,由于工作粗疏、把关
不严,致使不合格产品入库,每次对保管员罚款 50—100 元;由于办公用品管理混乱、
出入库登记不清楚,每次对保管员罚款 100 元。
第二十六条 未按规定使用,造成办公用品流失和浪费的,对办公用品领用者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