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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118—302.182—1999

计财部副主任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财部计划副主任的职责和权限,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使用于计财部计划副主任的工作,是检查与考核其工作的依据。

2

职责

2.1 

职能

2.1.1

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计划管理、生产统计管理工作,接受省局及地方政府主管部

门的业务指导,在职责范围内对主任负责。

2.1.2

贯彻执行国家、省局有关方针、政策、法规,组织公司颁布规划、计划的实施,贯彻执行并

组织实施公司有关计划、生产统计等方面的标准制度。

2.1.3 

对企业的计划、生产统计工作,行使 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监督 的职能

2.1.4 

对公司所属各单位,在归口管理的职责范围内有指导监督的职能,并提出考核意见。

2.2 

职责

2.2.1

完成省局及主管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向其汇报工作,并接受指导监督。

2.2.2

对公司内有关计划、生产统计管理标准制度有不断进行完善、修订的职责。

2.2.3

履行本标准以及各管理标准赋予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