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118—302.182—1999
计财部副主任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财部计划副主任的职责和权限,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使用于计财部计划副主任的工作,是检查与考核其工作的依据。
2
职责
2.1
职能
2.1.1
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计划管理、生产统计管理工作,接受省局及地方政府主管部
门的业务指导,在职责范围内对主任负责。
2.1.2
贯彻执行国家、省局有关方针、政策、法规,组织公司颁布规划、计划的实施,贯彻执行并
组织实施公司有关计划、生产统计等方面的标准制度。
2.1.3
“
”
对企业的计划、生产统计工作,行使 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监督 的职能
2.1.4
对公司所属各单位,在归口管理的职责范围内有指导监督的职能,并提出考核意见。
2.2
职责
2.2.1
完成省局及主管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向其汇报工作,并接受指导监督。
2.2.2
对公司内有关计划、生产统计管理标准制度有不断进行完善、修订的职责。
2.2.3
履行本标准以及各管理标准赋予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