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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118—302.183—1999

综合计划专责人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财部综合计划管理岗位的责任与权限、工作内容及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综合计划管理岗位工作,是检查与考核其工作的依据。

             

2

责任与权限

2.1 

素质要求

2.1.1 

掌握国家有关电力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政策、法规及有关法令

2.1.2

熟悉电力生产过程,了解主要设备经济性能,主要生产技术指标情况。

2.1.3

熟悉计划管理标准,计划编制方法和主要技术指标的计算方法。

2.1.4

能够按时汇总并编制综合计划,及时进行计划分析,找出计划指标升降的主、客观原因。

2.1.5

熟悉电力企业经济活动分析的理论和方法。

2.1.6

掌握计算机在计划管理工作中的应用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2.1.7

在电力生产经营管理方面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并在计划管理业务中具备准确的编写计

划草案的文字表达能力。

2.2

责任与权限

2.2.1

在部室主任领导下按时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并分解下达。

2.2.2

了解、检查、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并负责整理计划资料、对计划的实施、协调、控制提出改

进建议。

2.2.3

了解生产情况和计划指标完成情况,并及时汇报领导。

2.2.4

要求有关部门提供标准计划的原始资料和数据。

2.2.5

监督并检查各部门月度计划的完成情况。

2.2.6

根据经济责任制及有关规定对各部门的生产计划指标完成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2.2.7

认真完成部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