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118—220.07—1999
材料核算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材料资金管理职能、管理程序、内容和要求及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材
料核算管理工作。3 3 3
23
3
引用标准《电力工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33
3
管理职能3
3.13
在公司经理领导下,财务部门是材料资金的主管部门。
3.23
管理范围3 3 3 3
3.2.13
财务部门是材料资金的主管部门,以货币形式归口计划管理,并负有对使用部门监督、检查
、
考核的责任。3 3 3 3
3.2.23
负责贯彻有关材料资金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3.2.33
负责审查监督材料资金的使用、分析、控制及材料资金定额的升降情况,制订降低采购成本
的措施意见。
3.2.4
负责对材料收、发、出售料单的稽核。3
3.33
管理权限3 3 3 3
3.3.13
有权审查监督材料的验收、保管和领退料制度执行情况。3 3
3.3.23
有权检查材料仓库帐目管理,是否帐、卡、物相符,参与材料消耗定额、库存储备定额的制
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999-10-10
批准
1999-11-10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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