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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品制作规定

Ver2.1  P-3/7

1. 目的

使公司的软件产品和软件项目的制作工作规范化,以使产品的制作程序完整、正确,

方便用户使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软件产品和软件项目的复制、包装等制作工作。

3. 术语和缩略语

3.1

制作:指软件产品和软件项目释放后,产品制作部门所进行的复制、安装盘检

验、包装等的一切工作。

3.2

包装:指将与软件产品和软件项目有关的安装盘、软件锁、用户手册等的一切

物品装入包装盒内的工作。

3.3

封装:指将装有软件产品的包装盒进行塑封。

3.4

收回:指由于某种原因,将库房内不能再出库的软件产品收回产品制作

部门。

3.5

退回:由于软件出库错误、出库后软件无法使用等原因,将产品退回产

品制作部门。

4. 产品制作的内容

4.1

产品制作前期准备

4.1.1

复制所使用的机器

复制使用的机器要专人专用,并设开机口令,不联网。不得在此机器上做与软

件复制无关的工作。

4.1.2   复制所使用的母盘

产品制作部门复制用的母盘,需经项目管理部门释放,专门用于产品复制。

4.1.3

复制前的准备工作

复制人员在软件产品复制之前,首先根据 软件产品制作任务书 的内容,认真

检查所复制软件的版本及本次复制的数量,准备复制用母盘,确保完成 软件

产品制作任务书 的要求。复制所用的机器应定期进行杀毒,至少每月一次。

4.2

产品制作过程

4.2.1

软件复制

公司目前软件的存储介质有二种,包括软盘和光盘,软件复制分为以上二种介

质的复制。

4.2.1.1 软盘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