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制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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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使公司的软件产品和软件项目的制作工作规范化,以使产品的制作程序完整、正确,
方便用户使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软件产品和软件项目的复制、包装等制作工作。
3. 术语和缩略语
3.1
制作:指软件产品和软件项目释放后,产品制作部门所进行的复制、安装盘检
验、包装等的一切工作。
3.2
包装:指将与软件产品和软件项目有关的安装盘、软件锁、用户手册等的一切
物品装入包装盒内的工作。
3.3
封装:指将装有软件产品的包装盒进行塑封。
3.4
收回:指由于某种原因,将库房内不能再出库的软件产品收回产品制作
部门。
3.5
退回:由于软件出库错误、出库后软件无法使用等原因,将产品退回产
品制作部门。
4. 产品制作的内容
4.1
产品制作前期准备
4.1.1
复制所使用的机器
复制使用的机器要专人专用,并设开机口令,不联网。不得在此机器上做与软
件复制无关的工作。
4.1.2 复制所使用的母盘
产品制作部门复制用的母盘,需经项目管理部门释放,专门用于产品复制。
4.1.3
复制前的准备工作
“
”
复制人员在软件产品复制之前,首先根据 软件产品制作任务书 的内容,认真
“
检查所复制软件的版本及本次复制的数量,准备复制用母盘,确保完成 软件
”
产品制作任务书 的要求。复制所用的机器应定期进行杀毒,至少每月一次。
4.2
产品制作过程
4.2.1
软件复制
公司目前软件的存储介质有二种,包括软盘和光盘,软件复制分为以上二种介
质的复制。
4.2.1.1 软盘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