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118—220.05—1999
纳税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纳税范围、税收管理应遵守原则、发票管理、增值税低扣项管理、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财务部门的纳税管理。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3
管理职能
3.1
在财务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纳税核算、申报和交税的管理工作。
3.2
监督执行国家有关税收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度等。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增值税管理原则
4.1.1
销售电力或修理必须交纳增值税。
4.1.2
增值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