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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订立合作及收入分享协议,据而分享部份服务费。根据该等协议,本集团所得的收费
已就未能向最终用户收取的费用及(如属透过移动电话营运商提供的互联网增值服务)

集团网络网关与移动电话营运商网络网关之间的通信量不均衡费作出调整。有关合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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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收入安排(包括通信量不均衡费)的详细讨论,载于「

收入成本」。

客户亦可购买点数,以于中国各地如网吧、便利店、超级市场、书店等不同地点使
用本集团的各种增值服务。客户在购买点数后将其输入本集团系统,并以该等点数使用
本集团的在.游戏和其它收费服务。本集团亦与中国电信及中国网通合作开发出 IVR 系
统,作为互联网增值服务的另一收费途径。该等 IVR 系统允许用户以固定电话拨打指定号
码购买点数,并记帐于电话月费单上,然后以该等点数使用本集团的互联网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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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资料
有关互联网增值服务收入在本集团财务报表入帐方法的详细讨论,载于「主要会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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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

互联网增值服务」。

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本集团大部份收入来自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包括移动实时
通信服务、移动聊天服务如 161 移动聊天(与中国移动的合作品牌)、非常 QQ 男女等,

及其它移动增值服务,如移动 IVR 服务、音乐及图片/图像下载、移动新闻及信息内容服

 

务和移动游戏等。本集团的移动应用程序软件可由设备制造商直接预装于用户手机中,
也可由客户自行下载。
本集团的最主要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收入来源一向是本集团在中国以移动 QQ 品牌推
出的移动实时通信服务。虽然本集团预料移动实时通信服务仍将占本集团大部份移动及

 

电信增值服务收入,惟本集团自二零零一年起陆续推出新的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产品,
如移动聊天服务、移动游戏及手机铃声及图像/图片下载及移动 IVR 服务,不断发掘新收
入来源。大部份有关收入按月收费,另有部份则按每个信息收费。
本集团与中国移动及中国联通 44 间附属公司及分公司合作推出及提供移动电信增值
服务。本集团一般与该等移动电话营运商订立合作及收入分享协议,据而按比例与移动
电话营运商分享特定移动电信增值服务的费用。根据该等协议,本集团所得的收费已就
未能向最终用户收取的费用及通信量不均衡作出调整。有关合作和分享收入安排(包括通

信量不均衡费)的详细讨论,载于「 收入成本」。本集团大部份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收入
乃根据该等安排由中国移动及中国联通收取,而其余部份则透过其它途径收取。
本集团定期与各移动电话营运商确定用户信息及本集团与其网络网关之间的数据传
输量。中国移动及中国联通各附属公司或附属营运商亦会每月就其应向本集团支付的费
用净额向本集团提供简报。有关简报的详细程度及时间视乎不同附属公司和附属营运商
而有所不同。本集团亦会取得客户付款情况资料,并就最终计费及收款事宜与移动电话
营运商联系。
有关移动和电信增值服务收入在本集团财务报表入帐方法的详细讨论,载于「主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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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政策

收入确认

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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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资料
网络广告。本集团所有网络广告收入均源于在本集团实时通信客户端软件的广告栏
位(例如登入 flash、实时通信窗口、系统信息及 QQ.com 门户网站)刊登广告的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