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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管理
1. 目的

对交付后的维护管理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维护服务顺利、有效实施。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提供的软件和/或系统集成项目交付后的维护服务。

3. 职责

3.1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受理交付后的维护申请,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维护。

3.2

技术支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软件产品和/或系统集成项目交付后的维护。

3.3

开发部门:负责软件项目或软件产品的开发性维护。

4. 术语及缩略语

本程序采用 NQ402100《质量手册》中的术语和缩略语及其定义。

5. 工作程序

5.1

基本要求

维护范围和维护期限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维护服务应严格按合同执行。

5.2

维护类型

1) 纠错性维护:解决软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

2) 适应性维护:由于运行环境的改变而调整软件的接口;

3) 完善性维护:根据客户的要求对现有软件产品进行功能扩充或性能改进。

4) 硬件产品的维护。

其中,前三种维护又称开发性维护。

5.3

维护需求

5.3.1

根据客户的要求或合同中对维护服务的规定,客户提出维护需求说明,并由客

户和维护部门进行确认。

5.3.2

根据确认的维护需求,可与客户约定维护的实施办法,共同制定维护计划。维

护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

1) 维护范围:指合同中规定的维护项或公司确认的由客户提出的特殊维护要

求。一般情况下维护范围包括计算机程序、文档及相应的硬件系统等。

2)

产品初始状态标识:是指系统安装完成后,由双方共同确认的系统初始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