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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对质量记录实施有效的控制和管理,以便于存取和查阅,防止其损坏、变质和丢失。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软件和/或系统集成以及质量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类质量记录。

3. 职责

3.1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保存和管理项目开发及相关过程中形成的质量记录。

3.2

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保存和管理质量体系的维护和改进活动中形成的质量记录。

3.3

软件营销部门:负责保存和管理与合同管理相关的质量记录。

3.4

采购仓储部门:负责保存和管理与采购仓储过程有关的质量记录。

3.5

客户服务部门:负责保存和管理客户信息与服务方面的质量记录。

3.6

开发部门:负责保管与开发有关的记录及与客户交往过程中使用的往来文件。

3.7

其他部门:负责保存和管理本部门中质量记录。

4. 术语和缩略语

4.1

质量记录:在软件和/或系统集成以及质量管理过程中,执行质量体系文件而
产生的对各项活动的实施情况的记录。

5. 工作程序

5.1

质量记录的形成

5.1.1

在本公司软件和/或系统集成以及质量活动中都应按规定的质量记录格式形成
质量记录。质量记录应字迹清晰,如发生更改现象,必须由更改人签字。质量记

录可以存放在任何可识别的媒体上,如书面、磁盘、磁带等。

5.1.2

本公司质量记录由规定负责人签字后方成为有效质量记录。

5.1.3

各类质量记录一律使用钢笔/签字笔填写,签字时应同时填写签字日期。

5.2

质量记录的收集

与项目开发有关的质量记录在项目开发完成后由交项目管理部门存档,其他类

型的质量记录由相应的责任部门管理。

5.3

质量记录的标识

质量记录的编号为质量记录的唯一标识。根据 NW602102《文件编号规定》中质
量记录编号规则进行质量记录的编号。

5.4

质量记录的编目与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