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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必备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
实说明。

  如果劳动者在入职时存在不实或欺诈,将成为日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重要证据。

  2、登记内容

  劳动者与前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情况、竞业限制、健康状况、学历、职业资格、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家庭
住址、主要家庭成员构成等。

七、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1、必备理由

  《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
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现实中,一些员工因为种种原因不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此时一份书面的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就显
得尤为重要。

  2、主要内容

  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劳动者姓名、入职日期、通知日期、签订劳动方式等。

八、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

  1、必备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
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主要内容

  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劳动者基本情况、原劳动合同基本情况、具体变更内容、变更日期、双方签字盖章等。

 

九、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1、必备理由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是结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关系的唯一途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具体时间是
计算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数额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