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二、试用期管理

   (一)工作流程:

见《试用期管理流程》

  (二)管理办法

1、新进员工试用期间,由直接主管或部门经理负责新员工的督导、考核;

2、新进员工的直接主管结合当初约定的试用期限,在试用期限(一般 3 个月)内每

月末与员工进行面谈,并将面谈后评价表及时反馈人力资源部。试用期结束前的半个

月将最终的试用意见(并有用人部门主管意见)提交人力资源部。

3、人力资源部主要参照用人部门意见,在试用期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办理转正或辞

退手续。

浙江联顺筑养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面 谈 记 录 表

姓名

部门

直线主管

入司时间

由督导人就以下问题向新员工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