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试用期管理
(一)工作流程:
见《试用期管理流程》
(二)管理办法
1、新进员工试用期间,由直接主管或部门经理负责新员工的督导、考核;
2、新进员工的直接主管结合当初约定的试用期限,在试用期限(一般 3 个月)内每
月末与员工进行面谈,并将面谈后评价表及时反馈人力资源部。试用期结束前的半个
月将最终的试用意见(并有用人部门主管意见)提交人力资源部。
3、人力资源部主要参照用人部门意见,在试用期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办理转正或辞
退手续。
浙江联顺筑养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面 谈 记 录 表
姓名
部门
直线主管
入司时间
由督导人就以下问题向新员工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