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
“
”
为全面客观考核评价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员工,帮助员工提高素质能力和工作绩效,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发展
战略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特制定本制度。
(2) 员工绩效考核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公司通过制定有效、客观的考核
标准,对员工进行全面、科学、动态地衡量和评定,并对考核结果进
行合理运用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素质能力
和工作绩效的管理过程。
(3) 员工考核是各级管理者的重要工作内容。管理者通过员工考核可以
客观了解下属的工作状况,在分析考核结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
出改进措施,进而实现管理目标,提高工作效率。
(4) 员工考核是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
通过实施员工考核,可以正确评价员工工作绩效,为制定员工薪酬、
人事、任免等决策提供依据,还可以为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和组织培
训工作提供基础信息。
(5) 本制度适用于除总裁外公司所有正式职工,公司高管包括执行总裁、
事业部总经理、职能中心总监;若非特别注明,公司员工一般指除
公司高管外的公司正式职工;各事业部下属员工在不违背公司绩效
管理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可以参照该制度自行组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