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签订绩效合约
1、签订绩效合约的主要目的是:
(1)以合同的方式体现业绩考核的严肃性,
(2)将个人对业绩负责的做法制度化,提高公司内部管理的透明度,
(3)有利于对业绩进行监督和及时反馈,保证业绩合同的实现。
2、绩效合约一旦被签署就具有约束力,在有效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如遇到对
公司经营影响重大、不可抗拒的情况时(如自然灾害或外部环境的巨大改
变),经双方协商,绩效考核委员会批准,可以酌情予以调整。
3、绩效合约主要包括五个部分:
(1)关键绩效指标;
(2)指标权重;
(3)指标量化目标;
(4)绩效计划;
(5)绩效考评表。
4、每年一月份,人力资源部组织绩效合约双方讨论。总经理(发约人)与各部
门总监(受约人)就合同条款进行面对面协商,达成共识并签署合同。
5、人力资源部组织绩效合约的协商签订工作,并负责合同备案。
6、绩效计划的签署,应在考核周期开始前完成。
第六条:绩效考核周期
1、部门考核为年度考核,按季度进行数据统计,考核指标为KPI,考核在年
度结束后10日内完成。
2、部门考核的包括考核数据采集、业绩汇报、考核指标打分、考核汇总、考核
结果发布等。
部门考核
被考核对
象
责任人
考核者
考核方法
考核周期
公司各部
门
部门总监
总经理
KPI
年度
第七条:业绩汇报与跟进
1、每个数据采集周期结束后,受约人应向发约人汇报本部门绩效合约完成
情况,并进行数据采集,并数据提交到相关考核部门。
2、根据业绩完成情况,发约人应对受约人给出相应的指导,并提出改进措
施。
3、阶段业绩汇报有利于业绩合同双方总结和回顾合同目标完成情况。
第八条:绩效考核分数计算
∑
部门绩效考核成绩= KPI指标得分
第九条:绩效考核等级
绩效考核等级根据得分情况不同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