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
/考核表》和《季度工作计划/考核表》的内容及标准分别进行。年度三
级(副)经理以上人员的“工作业绩”考核分为“管理业绩”和“目标业
绩”两大块。
第四章 考核程序与步骤流程
【年度考核】
第二十二条 三级(副)经理及以下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程序参照季度绩效考核程序。
第二十三条 二级(副)经理的年度考核程序参照季度考核程序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七
条,第二十八条“绩效评定”和第二十九条“绩效面谈”由以总经理、副
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除本人外的相关二级(副)经理组成的评议小
组进行,所辖三级(副)经理参与该员“工作能力”、
“工作表现”
、
“管理
业绩”的考核。
第二十四条 年度工作计划于年度开始前制定,考核工作于年度结束后进行。
【季度考核】
第二十五条 季度绩效考核程序按以下各主要环节进行:
【各环节具体要求】
第二十六条 制定季度工作计划(时间:每季度首月
10 日前)
3. 初稿阶段(时间:每季度首月 3 日前):员工参照本岗位《岗位说明书》或《职
务说明书》、公司年度规划和部门年度规划,制定并向直接上级提交《季度工
作计划
/考核表》。
4. 确定阶段(时间:每季度首月 10 日前):直接上级对员工提交的计划初稿进行
审定,并在进行季度绩效面谈时,与员工共同讨论《季度工作计划
/考核表》;
计划确定后,直接上级和员工各执一份,作为本季度的工作指导和考核依据。
5. 《季度工作计划/考核表》模版见附表 2,此模版为建议版本,各部门可以根据
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应提前将调整情况向人力资源部报审。
第二十七条 计划跟进与指导(时间:季度全过程)
1. 直接上级在日常管理中观察和记录员工在计划执行过程中的重要业绩表现(长
处与不足)
,就绩效问题与员工保持持续的沟通,并定期(建议至少每月一次)
与员工一起就本季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正式的回顾和沟通,帮助员工分析、解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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