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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醫院經營策略及社區功能

95.03

評鑑基準

評分說明

參考法規

3.計畫內容應符合醫院宗旨、功能、服務區域民眾之需求與期待。

B:符合 C 項,且已傳達週知,全體員工均知悉醫院應實現的宗旨及功能、所

在服務區域的期望是什麼,及能以何種專業領域貢獻於該服務區域,並可
明確表明。

A:符合 B 項,且各單位工作目標皆能與階段性整體發展計畫結合並落實執

行。

1.3

院 長 、 副 院 長 及 部 門
主管之領導能力

1.3.1

院 長 、 副 院 長 及 部 門
主 管 在 擬 訂 醫 院 經 營
策 略 方 針 及 階 段 性 整
體 發 展 計 畫 時 , 發 揮
領導能力

[重點]

1.醫院為提升醫療品質,適應新時代環境,醫院院長及主管之領導能力極為

重要。醫院於訂定或修訂『宗旨』、

『目標』、

『策略方針』及『計畫』時,董事會

代表、院長、副院長及部門主管等,如能發揮適切之領導功能,則更有助於
醫院之發展與永續經營。

2.本中項主要藉由訪談及資料查閱方式來瞭解。

7 1.3.1.1 院長、副院長及部門主

管於擬定醫院宗旨及策
略方針時,適度發揮領
導能力,並對醫學倫理
與健康促進之領域有充
分體認及知識

C:醫院院長及主管基於醫院宗旨、醫學倫理、健康促進及階段性整體發展計

畫,有主動參與每年工作計畫之制訂。

B 或 A:

符合 C 項,且醫院院長於推動醫學倫理及健康促進方面,有具體作為與成果。

8 1.3.1.2 各部門主管在設定部門

目標及擬訂計畫時,主
動參與並發揮領導能力。

C  

1.具有設定目標及擬定計畫之形成機制及提報計畫之作業程序。
2.部門主管確實參與目標及計畫之擬定。

B 或 A:符合 C 項,且

1.部門主管具整合部門內意見及建議之能力,設定各部門目標、計畫。
2.部門主管確實參與並發揮領導能力。
3.各部門設定之目標,能逐步落實。

1.3.2

院 長 、 副 院 長 及 部 門
主 管 在 醫 院 經 營 、 提
升 醫 療 品 質 及 業 務 效
率 等 方 面 , 能 發 揮 領
導 能 力 並 有 效 加 以 解

[重點]

本基準在評估醫院院長及主管在經營管理、提升醫療品質及提高業務效率等
方面之領導能力。

9 1.3.2.1 院長、副院長及部門主 C:對於醫院經營管理問題,院長、副院長及部門主管在擬訂問題解決對策之

第一章-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