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合理的醫院經營管理
95.03
評鑑基準
評分說明
參考法規
為重要的指標,無論是急性或長期療養,應依各醫院特性有效的運用病床。
8
2.2.3.1
確實掌握並有效管理各
科別候床病人資訊
C
:
1.有效掌握全院各科別的等候住院病人。
2.訂定明確之科別間病床支援制度,並確實執行。
B 或 A:
符合 C 項,且醫院訂有病床利用規則以降低病人候床時間,並定期檢討,且
落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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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
有效率地運用病床,並
保持適當之佔床率
C
:
1.醫院整體的佔床率應保持在適當的比率。
2.定期檢討各科別床數利用率,並據以作為病床調整之參考。
B 或 A:
符合 C 項,且應定期檢討佔床率之適當性,訂有改善措施,並確實執行且成
效良好。
2.3
病歷管理
2.3.1
設有完備之病歷管理
部門
[重點]
病歷之妥善管理,對醫院提供的醫療品質有很大的影響,在本項下將評估病
歷妥善管理之體制是否完善適當。
醫療機構設置標準
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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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1
設立病歷管理部門或有
專人負責,人力配置適
當
C:
1.設有病歷管理部門或有專人負責。
2.人力配置符合醫院規模及業務量,並考量床數及業務量做調整。
3.設有病歷管理委員會,並由資深醫師擔任主委且委員會會議紀錄詳實。
B 或 A:
符合 C 項,且人力充足,專業能力與作業功能良好。
醫療機構設置標準
附表一
11
2.3.1.2
病歷管理與疾病分類等
人員均經專業訓練或資
格甄審考試及格,並接
受繼續教育
C
:病歷管理人員應有病歷管理、疾病分類等專業訓練。
B 或 A:符合 C 項,且
1.所有人員均能經常性接受繼續教育。
2.通過相關資格甄審考試。
2.3.2
病歷應妥善管理
[重點]
對病歷的妥善管理應以下列觀點評估:
1.病人的病歷應統一合併管理,以利其他專業診療參考,且有不致於發生重
複診療的缺失。
醫療法
醫療機構實施電子病歷作業
要點
第二章-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