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適切的護理照護
95.03
評鑑基準
評分說明
參考法規
[註]
可由委員會組織及會議紀錄顯示其運作之實況。
12
6.1.3.7
護理部門主管應為醫
院決策會議之成員
C:護理部主管有參加醫院決策會議。
B:除參加決策會議外亦有表達意見。
A:參加決策會議所表達之意見,受到醫院的尊重。
[註]
1.以組織圖、會議紀錄及面談等作綜合判斷,以確認護理部門主管對醫院的決策
是否有表達意見及被尊重的事實。
2.決策會議泛指全院性之重要會議,由各科室主管參與院務會議及討論醫院業
務、行政、醫療等相關議題之會議。
6.1.4
護理人員素質要求
適當
[重點]
各層級護理人員均有恰當之學識與經驗,以有合適之知能執行職責與任務。
13
6.1.4.1
護理主管(如主任、
副主任、督導、護理
長)具護理師資格並
有適當的臨床及行政
經驗
C:護理主管應具有護理師資格及 2 年以上臨床經驗。
B:符合 C 項,且護理主任具有部定講師教職或碩士學歷,且有 250 床以上教
學醫院 10 年以上臨床經驗。
A:符合 C 項,且護理主任有部定講師以上教職或碩士以上學歷,並有 250 床
以上教學醫院 15 年以上臨床經驗。
[註]
臨床教學經驗 2 年折算 1 年臨床經驗。
14
6.1.4.2
具護理師資格者在該
院所占之比例適當
C:具護理師資格者占 41%-75%。
B:具護理師資格者占 76%-90%。
A:具護理師資格者占 91%以上。
D:具護理師資格者占 31%-40%。
E:具護理師資格者少於 30%。
15
6.1.4.3
護理人員在該院兩年
以上者所占之比例適
當
C:在該院 2 年以上之護理人員占 30%以上。
B:在該院 2 年以上之護理人員占 30-50%;在該院 1 年以下占 20%以下。
A:在該院 2 年以上之護理人員占 50%以上;在該院 1 年以下占 20%以下。
D:在該院 2 年以上之護理人員占 30%以下。在該院 1 年以下之護理人員 20-
30%。
E:在該院 2 年以上之護理人員占 30%以下。在該院 1 年以下之護理人員 30%以
上。
[註]
新設立的醫院可附院外同等級以上醫院之臨床年資。
6.1.5
明確之護理業務規 [重點]
第六章-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