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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適切的護理照護

95.03

評鑑基準

評分說明

參考法規

[註]

可由委員會組織及會議紀錄顯示其運作之實況。

12

6.1.3.7

護理部門主管應為醫
院決策會議之成員

C:護理部主管有參加醫院決策會議。
B:除參加決策會議外亦有表達意見。
A:參加決策會議所表達之意見,受到醫院的尊重。
[註]
1.以組織圖、會議紀錄及面談等作綜合判斷,以確認護理部門主管對醫院的決策

是否有表達意見及被尊重的事實。

2.決策會議泛指全院性之重要會議,由各科室主管參與院務會議及討論醫院業

務、行政、醫療等相關議題之會議。

6.1.4

護理人員素質要求
適當

[重點]

各層級護理人員均有恰當之學識與經驗,以有合適之知能執行職責與任務。

13

6.1.4.1

護理主管(如主任、
副主任、督導、護理
長)具護理師資格並
有適當的臨床及行政
經驗 

C:護理主管應具有護理師資格及 2 年以上臨床經驗。
B:符合 C 項,且護理主任具有部定講師教職或碩士學歷,且有 250 床以上教

學醫院 10 年以上臨床經驗。

A:符合 C 項,且護理主任有部定講師以上教職或碩士以上學歷,並有 250 床

以上教學醫院 15 年以上臨床經驗。

[註]

臨床教學經驗 2 年折算 1 年臨床經驗。

14

6.1.4.2

具護理師資格者在該
院所占之比例適當

C:具護理師資格者占 41%-75%。
B:具護理師資格者占 76%-90%。
A:具護理師資格者占 91%以上。
D:具護理師資格者占 31%-40%。
E:具護理師資格者少於 30%。

15

6.1.4.3

護理人員在該院兩年
以上者所占之比例適

C:在該院 2 年以上之護理人員占 30%以上。
B:在該院 2 年以上之護理人員占 30-50%;在該院 1 年以下占 20%以下。
A:在該院 2 年以上之護理人員占 50%以上;在該院 1 年以下占 20%以下。
D:在該院 2 年以上之護理人員占 30%以下。在該院 1 年以下之護理人員 20-

30%。

E:在該院 2 年以上之護理人員占 30%以下。在該院 1 年以下之護理人員 30%以

上。

[註]

新設立的醫院可附院外同等級以上醫院之臨床年資。

6.1.5

明確之護理業務規 [重點]

第六章-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