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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奖金 

奖金是指超额完成公司年度经营指标时,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

的激励,未能完成经营指标不发放奖金。奖金的额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提

议报董事会批准。 

(五)福利 

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补充福利。法定福利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基本医疗保

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补充福利是指节日补贴、年度身体健

康检查等公司提供的福利。 

第十条 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

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一条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基本年薪分为十二个月,

每月按考勤结果发放;绩效年薪和奖金根据年度经营业绩结果,按年发放。 

绩效年薪和奖金要会计年度结束后,根据经营业绩核算后发放,公司应根据历史

经验数据和当年业绩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薪酬并预提。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

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

回多提的应付薪酬。 

第十二条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

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按照公司考勤规定扣减的

薪酬、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

人。 

第五章 修订与调整 

第十三条 薪酬体系是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的,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

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以适应公

司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