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奖金
奖金是指超额完成公司年度经营指标时,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
的激励,未能完成经营指标不发放奖金。奖金的额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提
议报董事会批准。
(五)福利
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补充福利。法定福利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基本医疗保
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补充福利是指节日补贴、年度身体健
康检查等公司提供的福利。
第十条 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
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一条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基本年薪分为十二个月,
每月按考勤结果发放;绩效年薪和奖金根据年度经营业绩结果,按年发放。
绩效年薪和奖金要会计年度结束后,根据经营业绩核算后发放,公司应根据历史
经验数据和当年业绩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薪酬并预提。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
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
回多提的应付薪酬。
第十二条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
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按照公司考勤规定扣减的
薪酬、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
人。
第五章 修订与调整
第十三条 薪酬体系是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的,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
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以适应公
司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