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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事费用率=(人均人工成本*总人数)/同期销售收入总数 

 

成本效用评估: 

总成本效用=录用人数/招聘总成本 

招募成本效用=应聘人数/招募期间的费用 

选拔成本效用=被选中人数/选拔期间的费用 

人员录用效用=正式录用人数/录用期间的费用 

招聘收益成本比=所有新员工为组织创造的价值/招聘总成本 

 

数量评估: 

录用比=录用人数/应聘人数*100% 

招聘完成比=录用人数/计划招聘人数*100% 

应聘比=应聘人数/计划招聘人数*100% 

工资计算=月工资/21.75*实际工作天数(不计算周六日) 

加班率:总加班时间/总出勤时间 

直接间接人员比例:直接人员/间接人员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

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