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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工具

(一)得分 因素表

评价要素

权重

细目

细 目

权重

知识技能

25% 学历要求

15%

专业理论知识精专程度

15%

所需知识广度

15%

工作经验的要求

15%

文字能力要求

15%

语言和表达能力要求

10%

技能要求

15%

能力要求

20% 协调能力要求

20%

组织协调能力要求

25%

分析思维能力要求

25%

业务、管理创新能力的要求

15%

责任与贡献 40% 指导监督的责任

10%

人力资源管理的责任

10%

决策的责任

50%

工作结果的责任

10%

工作出错的后果

20%

工作强度与 10% 工作复杂度和难易程度

45%

工作负荷程度与工时利用程

35%

工作环境开放程度

20%

特殊因素

5%

市场因素

100
%

(二)要素解释与定义
1、知识技能要求

因素 1:学历要求

定义:指顺利履行工作职责所要求的最低学历要求,判断基准按相当于正规教育的水

等级 1:高中或中专

等级 2:大学专科

等级 3:大学本科

等级 4:研究生以上

因素 2:专业理论知识精专程度

定义:指在顺利履行工作职责时,对职位相关的理论专业知识的精专程度要求

等级 1:了解与职位相关的理论知识

等级 2:熟练掌握与职位相关的理论知识

等级 3:熟练掌握、运用与职位相关的理论知识,解决职位相关疑难问题

因素 3:所需知识广度

定义:指在顺利履行工作职责时,需要使用多种学科、多个专业领域的知识。判断的基
准在广博,不在精深

等级 1:偶尔使用其他学科知识

等级 2:较频繁地使用其他学科的一般知识

等级 3:频繁综合使用其他学科知识

等级 4:职位要求经常变换知识领域

因素 4:工作经验的要求

定义:指工作达到基本要求后,还必须随经验的不断积累才能掌握的技巧。判断基准是

掌握技巧所需花费的时间
等级 1: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