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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的薪酬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工作业绩相联系、鼓励员工创新创造的分配
激励机制,根据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原则
(一)市场导向。根据行业市场薪酬水平和企业效益,保持一定的薪酬市场
竞争力,确定员工薪酬标准;
(二)战略一致。保持与公司发展战略相一致,通过弹性设计,充分发挥薪
酬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以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三)绩效优先。员工薪酬分配遵循岗位决定基本薪资,业绩决定绩效薪资,
效益决定企业福利的原则。企业内部突出绩效优先,注重员工的业绩、贡献和表
现;
(四)内部公平。关注内部公平性,通过岗位评估确定岗位在公司内部的相
对重要性,进而确定相应薪酬水平。
第三条 薪酬文化
实现传统等级文化向价值导向的强势文化转变,体现并强化价值贡献决定价
值分配的导向,引导员工树立“比责任、比能力、比业绩”的正确价值观,摒弃
“比位置、比资历”的不良价值观,实现薪酬战略对公司核心人才的培育和对员
工的有效激励。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并将及时地根据相关劳动法律
法规调整而调整。
第五条 本薪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所有正式在岗并日常上班员工。
(公司非日常上班的董事、监事的工作补贴按《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监事工作补贴管理办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