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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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工资总额管理
第十一条
准油股份的年度工资总额和劳务费计划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主要
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实施总量管理,公司依据战略调整,对各单位的工资总额和劳务费实
行计划调控管理,包括年终工资总额、劳务费调整计划和业绩奖励计划。
劳务用工的劳务费构成由公司另行制定管理细则。员工工资和劳务费分开管理,互不
侵占。
第十二条
工资总额及经济指标的核定分别由人力资源部和财务资产部负责,由
人力资源部汇总后于执行年度前两个月内上报薪酬与考核领导小组,经董事会批准后发布
实施。
第十三条
工资总额和劳务费挂钩基数以公司效益指标的税后净利润为基础进
行调整确定。
第十四条
准油股份的工资总额和劳务费基数确定后按预算管理发布实施。经审
核确定的年度工资总额和劳务费基数一般不再调整,凡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报董事
会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工资构成
第十五条
准油股份员工的工资构成如下: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技术
津贴+特殊津贴+绩效工资。
第十六条
基本工资:由基本生活费 400 元加地区补贴 200 元组成,准油股份全
体员工均享有固定的基本工资 600 元。
第十七条
岗位工资:岗位工资严格按工资级别执行,经岗位评估后确定工资级
别等级(见准油股份操作和服务人员技能等级工资序列表)
第十八条
工龄工资:由改制前工龄工资和公司工龄工资两部分组成;改制前工
龄工资只适用于原新疆油田公司、新疆石油管理局参与改制与个人买断的员工,方法标准
为每年每月 5 元;公司工龄工资为进入公司后在公司工作的工龄,发放标准为每年每月
10 元。改制员工工龄工资以人事档案为准,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公司工龄工资从进入
公司满一年次月开始计发。
技术津贴:公司为具有创新能力强、掌握高新技术及相关核心业务的专业技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