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及人事部备案,作为下一步行动的依据。
(三)
人事部向入选应征者发出录用通知单。
(四)
人事部将面试结果通知落选的应征者。
□
试用期
试用期一般为一到三月。
试用期由该职员履行新职日起计算。
试用的目的在于补救甄选中的失误。
□
最终录用
对试用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从正式录用之日起,享受本企业同类人员薪金等级。
二、员工聘用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系统所有员工分为二类: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
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公司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短期
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
合同书中规定。短期聘用员工聘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同意后可与本公司续签
聘用合同,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本公司签订合同。
第三条 本公司系统各级管理人员不许将自己亲属介绍、安排到本人所分管的企业里工作 ,
特殊情况的,需由董事长批准,且介绍人必须立下担保书。
第四条 本公司各部门和各下属企业必须制定人员编制,编制的制定和修改权限见人事责
权划分表,各部门各企业用人应控制在编制范围内。
第五条 本公司需增聘员工时,提倡公开从社会上求职人员中择优录用,也可由内部员工
引荐,内部引荐人员获准聘用后,引荐人必须立下担保书。
第六条 从事管理和业务工作的正式员工一般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一)
大专以上学历;
(二)
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三)年龄一般在 35 岁以下,特殊情况不超过 45
岁;
(四)
外贸人员还必须至少精通一门外语;
(五)
无不良行为记录。
特殊情况人员,经董事长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有关条件,应届毕业生及复员转业军人需经
董事长批准后方可考虑聘用。
第七条 所有应聘人员除董事长特批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一般都必须经过三至六
个月的试用期后才可考虑聘为正式员工。
第八条 试用人员必须呈交下述材料
(一)
由公司统一发给并填写招聘表格。
(二)
学历、职称证明。
(三)
个人简历。
(四)近期相片 2
张。
(五)身份证复印件。
(六)
体检表。
(七)
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