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合同退回、合同更换、个人借用(出差在外人员)、试用退回的物品由仓库人员负责接
收、记录、处理或再分发给相关人员处理。
4.2 合同退回的物品:由相关人员填写《物料退仓申请单》和在备注栏填写客户名称及退回
原因、合同号,经部门经理核实确认后,由质量部检验合格后并经综合部经理核准,方可
给予办理退库手续;
4.3 合同更换物品:先借用物品,由相关部门人员办理《物品内部借用单》手续;待更换物
品退回时持《物料退仓申请单》办理合同退库手续,并将办理完毕的单据转给相关部门,
由相关部门同时出具发货通知单(即更换物品)和出库单,同时填写《物料退仓申请单》,
注明对应出库单据号并给质量部签字确认,以冲减借用人的借用帐;
4.4 个人退回借用物品:由经办人出具《物料退仓申请单》,标明借用时间,借用单号等,
将质量部检验结果转交本部门经理确认,并经综合部经理核准后办理退库手续、并销账。
5、物品报废:
5.1 物品报废原因:
仓库
1)变质的(生锈、霉变、虫啃、鼠咬等);
2)超过使用寿命的;
3)已不再使用的;
4)在承担运输中损坏的。
生产部
1)因无法维修或无维修价值的;
2)生产过程中损坏的。
事业部
1)生产在途时,顾客取消合同;
2)因技术更改升级而造成报废的;
3)已购买,但开发、销售、生产更改滞后,经协调无法退回的;
4)合同发货后,因系统无法升级而退回的;
5)己购物品,在生产时发现为不良,经采购人员与供应商协商不可退换的;
6)借用/
试用后,经质量部判定为无法再修品;
7)因计划失误导致采购引起的。
5.2 物品报废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