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资金结算中心运作所面临的问题
(一) 资金集中管理模式面临的问题
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在我国现行经济管理体制下适用于内部只有一级法人的企业,内部存在多
级法人的企业采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存在政策和法规风险。然而,内部存在多级法人的企业事实
上对资金集中管理的需求更为迫切。
做为内部存在多级法人的企业,哈药股份公司采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存在政策和法规风险主
要有以下方面:
l 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按《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1994〕255号)第34条规定:存款人的
账户只能办理存款人本身的业务活动,不得出租和转让账户。而结算中心虽然只以一个法人的名
义在银行开立账户,但此账户却是集中了几个法人单位的资金,存在一户多头的问题。
l 存在法律纠纷的或有风险
如果结算中心某个成员单位因法律纠纷而被法院实行封账户等强制制裁时,因结算中心在银
行开立的只是总账户,并没有对该成员单位开立分账户,这样有可能存在总账户上所有资金被冻
结的风险。
l 存在增值税发票无法抵扣的风险
如果成员单位进行增值税核算,其收到或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所列单位与其付款或者收款时
的单位名称不一致,这样导致增值税发票不能抵扣而造成企业的损失。
l 内部分账户发生透支而被外部总账户资金余额充足掩盖的风险
如果某成员单位无意或恶意透支,结算中心不能及时发现其分账户资金余额不足,而银行根
据总账户充足的余额将款项支付,这样会对其他分账户造成损失。
l 结算中心进行财务费用分配不符合《会计法》和税法的规定
结算中心并非金融机构,不具备金融机构的职能,因此其自制的财务费用分配凭证难以获得
税务机关的承认。
(二) 账户集中管理模式面临的问题
账户集中管理模式面临的问题是内部的管理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
l 对成员单位的账户进行管理,没有集中成员单位的资金,不能发挥资金的规模管理效益,
无法在真正意义上实现结算中心管理资金的目标。
l 这是一种松散型管理模式,成员单位有可能在结算中心之外开立其他账户而进行大量资
金运作,因而无法有效地监督成员单位的资金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