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 融资管理制度
融资管理制度
a) 总则
(i) 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和权属公司的融资行为,加强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
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维护集团整体利益,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ii) 本制度中所称融资,包括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权益性融资是指
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权益资本的融资,如追加资本金、增资扩股、发
行股票;债务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负债的融资,如向银
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租赁等。
(iii) 融资活动应符合集团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
(iv)
“
”
“
本制度中除特殊注明之外, 集团公司 是指哈药集团有限公司, 集
”
“
”
团 是指哈药集团, 权属公司 是指哈药集团有限公司拥有实际控制
权的对外投资企业。
(v)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和权属公司。
b) 组织和职责
(vi) 资产管理部是集团公司实施融资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1.
完善集团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2. 集团公司融资活动的策划、论证与监管;
3. 审核权属公司重要融资活动,并提出专业意见;
4.
集团对外担保的审查论证;
5. 对集团公司及权属公司的融资活动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vii) 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融资活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
(viii) 权属公司经营层负责权属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以内项目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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