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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和公共财产的看管,包括:
(1)相对封闭:做到小区主要出入口昼夜有专人值

守,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2)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

的行驶方向、速度、临时停放位置进行管理,保持车辆行
驶通畅;

(3)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

小区的表井盖、雨箅子、小品、花、草、树木、果实等;

(4)夜间对服务范围内重点部位、道路进行不少于一

次的防范检查和巡逻,巡逻不少于 2 人,做到有计划、有
记录;

(5)有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的处置预

案;发生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警和配合公安
部门进行处理。

在达到北京市《普通商品房居住小

区管理服务标准》的同时,还要做到:
    (1)小区基本实行封闭式管理。

(2)小区主要出入口 24 小时专

人职守,24 小时保安巡逻制度,对重
点区域实行 24 小时监控录像。

(3)保安人员有明显标志、工作

规范,作风严谨。

(4)危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

志和防范措施。

(5)小区内无重大治安和刑事案

件。

(6)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对

非业主人员实行登记管理,对业主实
行门禁卡管理。

(1)有健全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存车管理制度和管理

方案;

(2)对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发放凭证,出

门凭证放行;

(3)保证停车有序,24 小时设专人看管;有发生紧

急情况预案;

(4)长期存放的,应签订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

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在达到北京市《普通商品房居住小

区管理服务标准》的同时,还要做到:
小区实行人车分流,车辆管理进行有
序,无乱停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

(1)有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及火

灾消防预案;

(2)消防设施有明显标志,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

视、检查和维护;

(3)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消防基

本技能。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协助消防人员疏散、救助

人员等。

在达到北京市《普通商品房居住小

区管理服务标准》的同时,还要做到:

(1)每年度进行消防演习一次。
(2)定期向业户宣传消防知识,

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3)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完善消

防安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