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WY/AB—09 版次:A/0
(5
)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
、消防器材管理:
(1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
)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
)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
)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
、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
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
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
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
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
、用电安全管理:
(1)
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
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
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
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
、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
“
”
部门申请 动火许可证 。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 5 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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