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考核制度
董事考核制度
a) 总则
(i) 为提高各集团公司董事工作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ii) 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公司通过制定有效、客观
的考核目标,对各集团公司董事进行科学、动态地衡量和评定,并对
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合理运用以激发各集团公司董事责任
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业绩的管理过程。
(iii) 本制度中的考核对象为集团公司董事。
(iv)
“
”
“
”
本制度中除特殊注明之外, 集团 是指哈药集团, 集团公司 是指哈
“
”
药集团有限公司, 权属公司 是指哈药集团有限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
的对外投资企业。
b) 组织和职责
(v) 集团公司股东大会是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的决策机构。
(vi) 作为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的决策机构,股东大会的职责包括:
1. 审批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 审批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标准;
3. 审批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目标;
4. 审批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结果;
5. 审批考核结果运用方案。
(vii) 集团公司监事会是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的执行机构,集团公司监事
会在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中所承担的职责包括:
(1) 编制和修订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1. 编制和修订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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