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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考核目的

1.1 对职员工作绩效状况进行定期衡量,反馈职员工作表现,便于工作绩效的过程改进,提升

员工个人绩效,从而提升部门和公司整体工作绩效。

1.2 为各公司优才甄选与培养、团队优化等工作提供依据。

2. 原则

2.1 客观公正

考核过程中,考核双方(主考人与被考核人)都应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被考核人的业

绩表现进行分析和评价。主考人对优秀的表现应给予充分肯定,对于不足之处需要及时、中肯、

态度鲜明的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2.2 透明度

考核双方应以开放、坦诚、职业的心态,主考人应充分尊重被考核人的发言权,并保证被

考核人对考核数据、评语、结果的完全知情权。

3. 考核范围

3.1 集团及一线公司入职超过一个半月的职员。

3.1.1 当年入职的新动力在参加新动力集中培训期间的表现由其班主任进行考核。如按照集团

统一要求安排交流实习的,交流实习结束后,由其交流实习期间的上级对其交流实习期间的表

现进行考核。

3.1.2 新入职的非新动力员工在入职每满一个月由其上级对其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进行

考核。

3.2 各区域中心、一线公司第一负责人、总部职能部门第一负责人及以上人员采用年度述职的

方法进行绩效考核,不进行季度考核;区域作为一个述职单位进行年度述职。

4.考核内容分项说明

4.1 需填写的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实施步骤、绩效标准、完成情况、工作项权重、工作

 

项评价、领导评述。

4.2 分项说明:

4.2.1 工作业绩考核表的工作目标、实施步骤、绩效标准应为考核周期初制定的相应计划内容。

2011 年 1

   

月                     

 

   万科集团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