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
B
天津、青岛、苏州、杭州、无锡、南京、昆山、宁波、东莞、中山、佛山、厦门、
珠海、成都
C
武汉、沈阳、大连、长春、鞍山、镇江、南昌、长沙
异地调遣补贴方案(一)
派出地城
市代码
派至地城
市代码
月固定异地调遣补
贴(单位:人民币
元)
月城市差异补贴
(单位:人民币
元)
适用范围
A
A
*
无
集团总部部门副总经理
(不含)以下人员
区域本部、一线公司
副总经理(不含)以下
人员
一线项目公司总经理
(不含)以下人员
集 团 / 公 司 首 席 及 以
下人员
B
*
1000
C
*
*
B
A
*
无
B
*
无
C
*
1000
C
A
*
无
B
*
无
C
*
无
异地调遣补贴方案(二)
月固定异地调遣补贴
(单位:人民币元)
月城市差异补贴(单位:人民币
元)
适用范围
*
无
集团管理层
集 团 总 部 部 门 副 总 经 理
(含)以上人员
区域本部、一线公司副总经
理(含)以上人员
一线项目公司总经理
(五)住房
1、 公司向异地调遣职员在调遣期内提供不超过 3 年的宿舍免租期,免去期间宿舍的租金
和物业管理费,但水电费、煤气费、取暖费、有线电视费、宿舍清洁费等费用由职员
本人负担,电话费、上网费根据有关财务规定办理报销或由个人负担。
2、 调入单位可参照以下限定标准为异地调遣人员提供个人住所。超出标准上限费用部分
由个人承担。
3、 在调遣期内,如异地调遣人员选择自行安排解决住宿,可由本人提出申请,调入单位
审批通过后,按照以下方式办理:
自行安排租住宿舍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自审批通过当月起,凭有效租房协议、
房租发票在调入公司备案,按月报销宿舍及车位租金。租金报销以如下限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