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初选
(1)人力资源部对通过网络、报纸广告、内部介绍等途径投过来的简历进行初选,
对基本符合要求的人选进行电话面试并做好电话面试记录。
(2) 对在人才交流会上应聘的人选进行初步面试,认为基本符合要求的发放 《求
职申请表》,要求填写并予以收回。
4.6 用人部门初步筛选
对初选合格人选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分类汇总并将应聘者资料交至各部门经理或主管
处。部门经理或主管根据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初选时间最多为两天,确定面
试人选后送回人力资源部。
4.7 面试
人力资源部通知通过初步筛选的应聘者到公司面试。
4.7.1 面试测试
人力资源部根据初选合格者应聘岗位要求进行以下相关测试:综合性向测试(包括
性格测试、学习风格测试、管理风格测试、效率测试、逻辑能力测试、统筹应变能力测
试、思维定势等测试)、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操作技能测试、英语测试、电脑操
作等测试。
4.7.2 面试小组组建原则
知识互补、能力互补、气质互补、性别互补、年龄互补。
4.7.3 面试小组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建面试小组。
职级
面试小组组成
班长级以下
专业人员
用人部门经理
人力资源部主管
总经理或授权人
班长级
专业人员
用人部门经理
人力资源部主管及经
理
总经理或授权人
主管级
专业人员
用人部门经理
人力资源部主管及经
理
总经理或授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