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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

元旦,放假 1 日;

(2)

春节,放假 3 日;

(3)

国际劳动节,放假 1 日;

(4)

国庆节,放假 2 日;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如妇女节、青年节、建军节、少数民族节日等。

第四章

考勤范围

第六条

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

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

考勤办法

第八条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未采用考勤机的,可填写员工考勤表。

第九条

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签到。

第十条

员工忘记打卡或签到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一条

考勤设置种类:

1.

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

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

旷工。无故缺勤。

4.

请假。可细分为几种假。

5.

出差。

6.

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

调休。

第十二条

员工须出示各类与考勤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六章

考勤统计及评价

第十三条

行政主管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

第十四条

公司通过打分法综合评价每个员工的出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