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1)
元旦,放假 1 日;
(2)
春节,放假 3 日;
(3)
国际劳动节,放假 1 日;
(4)
国庆节,放假 2 日;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如妇女节、青年节、建军节、少数民族节日等。
第四章
考勤范围
第六条
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
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
考勤办法
第八条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未采用考勤机的,可填写员工考勤表。
第九条
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签到。
第十条
员工忘记打卡或签到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一条
考勤设置种类:
1.
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
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
旷工。无故缺勤。
4.
请假。可细分为几种假。
5.
出差。
6.
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
调休。
第十二条
员工须出示各类与考勤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六章
考勤统计及评价
第十三条
行政主管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
第十四条
公司通过打分法综合评价每个员工的出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