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情节严重者,直接移交上级主管部门(第一次);
9. 未经批准私自换班,两人均按旷工处理;
10. 出现或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上级者:
(如:打碎物品、服务质量等)
扣 8 分另按物品价格赔偿。
11. 利用工作之便盗窃、行贿、损公肥私,以权谋私,索要宾客
物品者或拾遗未交公者,除名、移交公安机关。
12. 如未经客人同意擅自开启酒水,引起客人投诉,员工按价
赔偿(倒酒水,必须先征得客人同意)。
13. 在客人结账前,凡客人用过的饮料酒水空瓶不能丢弃,已
备客人清点,凡故意给客人多开多记酒水损坏酒店信誉者
视情节轻重:
第一次扣 3 分,并写书面检查;
第二次扣 8 分,并在班前会做检查;
14. 每餐结束后按要求把属于自己清洗的各类餐具清洗干净并
分类摆放,清点清楚,如保管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按价赔
偿;
15. 如餐厅自己负责区域内有破损物品,不及时报修或上报,
影响正常接待工作者:
第一次扣 3 分;
第二次扣 8 分,并写书面检查。
16. 传菜员或服务员如果将菜品传错或上错台号按原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