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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情节严重者,直接移交上级主管部门(第一次);

9. 未经批准私自换班,两人均按旷工处理;

10. 出现或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上级者:

(如:打碎物品、服务质量等)

   扣 8 分另按物品价格赔偿。

11. 利用工作之便盗窃、行贿、损公肥私,以权谋私,索要宾客

物品者或拾遗未交公者,除名、移交公安机关。

12. 如未经客人同意擅自开启酒水,引起客人投诉,员工按价

赔偿(倒酒水,必须先征得客人同意)。

13. 在客人结账前,凡客人用过的饮料酒水空瓶不能丢弃,已

备客人清点,凡故意给客人多开多记酒水损坏酒店信誉者

视情节轻重:

第一次扣 3 分,并写书面检查;

第二次扣 8 分,并在班前会做检查;

14. 每餐结束后按要求把属于自己清洗的各类餐具清洗干净并

分类摆放,清点清楚,如保管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按价赔

偿;

15. 如餐厅自己负责区域内有破损物品,不及时报修或上报,

影响正常接待工作者:

第一次扣 3 分;

   第二次扣 8 分,并写书面检查。

16. 传菜员或服务员如果将菜品传错或上错台号按原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