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
章
总 则
第1
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公交房地产开发
“
”
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所有正式员工,其中董事
会任命的高管人员由董事会考核,非董事会任命的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按照《业绩合同管理
办法》执行。
第2
条
考核目的
(1) 通过考核将经营计划落实为每一个员工的具体工作,促进公司计划
的实现。
(2) 通过绩效考核促进上下级沟通和各部门间的相互协作。
(3) 通过客观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帮助员工提高自身工作水平,从而
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绩效。
第3
条
考核原则
(1) 以提高员工绩效为导向。
(2) 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3) 多角度考核。
(4) 公平、公正、公开。
第4
条
考核用途
考核结果的用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薪酬分配
(2) 职务晋升
(3) 岗位调动
(4) 员工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