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五级
2000
1600
400
0
24000
5%
1200 25200
员工四级
1850
1665
185
0
22200
5%
1110 23310
员工三级
1700
1530
170
0
20400
5%
1020 21420
员工二级
1550
1395
155
0
18600
5%
930 19530
员工一级
1400
1260
140
0
16800
5%
840 17640
第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属于公司高层管理职务;
总监/副总监、部长/副部长、车间主任/副主任、部长助理/主任助理属于公司中层管理职务。
第七条 公司员工根据所从事的具体工作并参考学历、专业技能、经验等因素进行岗位
定级,并享受相应级别的薪酬待遇。
第八条 基层员工大学生起薪从员工五级,即 2150 起;研究生起薪从员工十三级,
即 3200 起;拥有本岗专业技术资质证书的技工起薪从八级,即 2450 起;工段长、部门助
理享受主管级待遇;部长/副部长、经理/副经理、车间主任/副主任享受经理级待遇。特种专
业工种人才或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员工可根据部门领导建议,经公司薪酬管理委员会审议
认定后超标准定级。
第九条
试用期员工只发放岗位基本工资,不参加绩效考核。
第十条 绩效工资:公司全员实行绩效考核工资制,绩效工资分为月绩效工资和季绩
效工资,其中基层员工和主管为月度考核;总监/副总监、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车间主任
/副主任/主任助理为月度和季度考核;总经理/副总经理为季度考核。公司员工参与绩效考
核的工资比例见下表:
级别
基本工资
月度绩效
季度绩效
高层
80%
0%
20%
中层
80%
14%
6%
基层 5-16 级
80%
20%
0%
基层 1-4 级
90%
10%
0%
第十一条 员工绩效考核工资,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员工津贴:所有正式签署劳动合同并转正的员工,享有津贴福利,按月随工资
发放。员工津贴分为伙食津贴和工龄津贴两种,其中公司所有员工实行统一的工龄工资计
算标准,工龄津贴=工龄年限×80 元/月,工龄津贴不参与绩效考核(工龄年限按整年计
算);伙食津贴=180 元/月,伙食津贴每月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
第十三条 年终奖:公司每年会对员工全年工作表现及对公司的贡献度进行评估,并根据
第五条所示年终奖基数和全年评估结果给员工发放年终奖,年终考核办法详见《公司绩效
考核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计件工工人薪酬体系,采用计件工资+岗位津贴模式。全月出勤率超过
(含)80%的炉前班长/副班长可按相应标准领取岗位津贴,出勤率不能达到 80%的不发
放岗位津贴;全年出勤率超过 80%的计件工种可按相应标准考核发放年终奖金,具体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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