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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7、 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
8、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受益人与被保险人为亲属时提供)
9、 受益人委托书(领款人不是受益人时,或受益人为多人而委托一人办

理领款手续时提供)
10、 投保人证明

    二、员工残疾的,由员工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

和资料向中国人寿广东申请给付保险金:

1、 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明;

2、

由中国人寿广东认可的医疗机构或者医师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

定书:
——治疗终结后鉴定(适用于缺损性伤残和功能性伤残)
——治疗一百八日未愈时鉴定(适用于功能性伤残的索赔)
——以上鉴定须包含伤残程度详细鉴定意见,其中须写明伤残程度及对功

能方面的影响员工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
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 全部门诊病历资料原件、住院小结(含出入院诊断书、主要诊疗过程出

院时状况)等医疗证明
4、 事故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5、 公司证明
6、 若需划帐赔款时,员工提供划款授权书和个人帐号

问:医疗保险的内容是什么?
答:如果您因疾病或意外事故需要到医院就诊,包括门诊和住院,您在医院里所
发生的药品费、治疗费、手术费、材料费、住院床位费、检查费,以及女性员工符合国
家计划生育法规的生育费用,包括孕妇孕产期检查费;正常分娩的费用;已婚者
人工流产或由于终止妊娠手术而支出的医疗费用都可以从中国人寿广东获得赔偿。

问:能否具体介绍?
答:可以。

1.

您的门诊费用可获得 90%的赔偿,日限额为

200 元

(不包括检查费、手术费和

留院观察费),

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急诊费用按 100%赔偿,无每日限额。

请注意:急诊

的定义详见下文。

2.

您的住院费用可获得 100%的赔偿,其中每日住院床位费不超过 RMB

100

元。

每年门诊、住院费用可获得赔偿的费用总额为 RMB15,000 元。

3. 没有同类国产医疗材料可以替代而在治疗时需使用进口材料时,应事先征得

中国人寿广东的书面同意。经同意后的进口材料费可获得 50%的赔偿。

4. 住院费用本公司只承担社保不承担的部分。

问:有自费用药的规定吗?
答:自费药品是需要您自行负担的。其标准是根据您所在地区医疗主管机关对公费
用药的规定。

问:我如何知道哪些药品是公费的,哪些是自费的呢?
答:在中国人寿有客户服务中心的城市(沈阳、北京、天津、上海、成都和广州),
您可根据联系人目录向我们有关的同事咨询。您在就诊时还可以先向医生告知,因
您需要索赔,请他在公费用药的范围内给您开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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