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 、 劳 动 合 同 期 限
第 三 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
于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
三 、 工 作 内 容 和 工 作 地 点
第 四 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 五 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 (工种)工作。
第 六 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
地点为
第 七 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
工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