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聘任(委任)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公司制的经理和有关经营
管理人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与董事会签订
劳动合同。
12.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
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13.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
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
则变更原劳动合同。
14.派出到合资、参股单位的职工如果与原单位仍保持着劳动关系
应当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单位可就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在
与合资、参股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明确职工的工资、保险、福利、
休假等有关待遇。
15.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所有权并没有
发生改变,法人名称未变,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该企业仍
为用人单位一方。依据租赁合同或承包合同,租赁人、承包人如果
作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该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时,可
代表该企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1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可以由用人单
位拟定,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但劳动合同必须经双方
当事人协商一致后才能签订,职工被迫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未经协
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
17,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