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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综述

1、对于企业和劳动者双方来说,

劳动合同法

更侧重保护谁的权益呢?

劳动合同法

是应该向劳动者倾斜,还是应该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并重平等保护,一直是充斥于

立法整个过程的问题。最终,

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

相比,在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的地位表述顺序上稍

有改变。

劳动法

第 1

条为: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

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劳动合同法

第 1

条规定: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

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由此可见,

劳动合同法

在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并重规范基础上,又特别提出了对劳动者

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可以说,相对于

劳动法

来说,

劳动合同法

作了 有限度的让步 。

2、

劳动合同法

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 2 条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 4 种类型:
(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4)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
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仅包括 3 种类型: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可见,

在用人单位的适用范围上,《劳动合同法》《劳动法

多了一个 民办非企业单位

,显然又比《劳动法》

前进了一步。
因此,不管是国家机关还是事业单位,不管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还是以非营利为目的的社
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只要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签定劳动合同。而只要签定劳动合同,都要
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3

、什么是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所谓 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它是指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

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在我

国现行体制下,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基金会一样,其实质均为

民间组织

的一种形式。

因此,《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作为民间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其聘用的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必须依照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4、事业单位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必须签劳动合同吗?

现实生活中,一些事业单位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经常不与招用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因此,
这些劳动者往往既不能享受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政策规定的权利,也很难依据《劳动法》维护自身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 2 条第 2 款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

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也就是说,今后,只要上述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得依照本法签订劳动合同。

7、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 3 条明确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包括以下 5 方面内容:1.合法;2.公平;3.平等自愿;4.协
商一致;5.诚实信用。而在《劳动法》第 17 条,确立的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仅有以下 3 方面内容:1.平等自愿;
2.协商一致;3.不得违法。
二者相比,

《劳动合同法

” “

增加了 公平 、 诚实信用 的规定。

这样规定体现了 公平 对于劳动者的现实意义,

而 诚实信用 对于倡导诚实美德,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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