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出差
(1) 员工出 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
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 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 ,如需延期应告
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
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5 、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天以上
十天以内由隔级上级审批,十天以上集团总部员工由人力资
源部审查 、总裁审批,子公司员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门
审查、总经理审批。
6 、加班
(1)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后报人事部
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统
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
(2)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
×基数× 150 %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200 %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3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