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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强化依法治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规范规章制度的起草、审核、发布、修改、执行和

监督,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促进江西三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罗湾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
江西三和罗湾水电厂)各项工作高效、稳定进行。

1.2 本办法规定了本厂规章制度的管理机构、管理内容与方法、监督检查与奖惩等内容。
1.3 本办法适用于本厂规章制度的制定、审核、发布、修改、执行等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和相关图表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
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规章制度体系框架(附件1)
规章制度编制细则(附件2)
规章制度编号规则(附件3)
规章制度管理流程(附件4)
规章制度发布格式(附件5)
规章制度控制表(附件6)
年度制度建设计划表(附件7)
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附件8)

3 管理机构和职责

3.1 厂长
3.1.1 审定本厂年度规章制度建设计划;
3.1.2 批准或提交厂长办公会审批本厂规章制度;
3.1.3 签署发布本厂规章制度;
3.1.4 决定本厂规章制度建设的其它重大事项。
3.2 其它厂领导
3.2.1 组织制定并审核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规章制度;
3.2.2 根据厂长的授权批准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规章制度。
3.3 厂长工作部

厂长工作部是本厂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3.3.1 拟定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3.3.2 组织编制规章制度体系框架及年度制度建设规划;
3.3.3 审查规章制度草案,协调规章制度发布程序,收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提出制定、修订

或废止的方案。

3.3.4 对规章制度进行分类汇编;
3.3.5 对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责令相应部门整改,并向分管厂领导和厂长报

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