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 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
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 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计划,
呈报标准。
第四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 5
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 30
岁以上。
(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两年以上实际
工作经验,年龄在 25 岁以上。
(三)
一般职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第五条 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必须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
上实际工作经验,才能聘用:
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 新聘用人员应试用合格才正试录用,试用期为一到三个月,
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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