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139

第八条  考核者  

在本考核规程中,考核者为各级各类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各级考核者必须把绩效考核作为管理过

程中重要组成部分,有效地利用绩效考核,提升自己的管理水平与管理效果。在绩效考核过程中,考核

者有责任指导、帮助、激励和约束下属部门及员工,被考核者的工作表现与业绩是各级考核者绩效的重

要体现。 

 

第九条  考核体制 

在实施人员考核时,直接上级作为考核者负责对下级进行考核和评价;行政部和考核者的直接上级

作为监督者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在部门考核时,由被考核部门的直接上级及周边部门负责对该部门进行考核和评价,同时,根据工

作流程,每一部门均有义务和权利对相关部门做出绩效评价。 

行政部负责全公司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调整、监控、考核制度的解释,同时处理有关考核

投诉。  

 

第十条  考核的时间和频率 

在针对不同人员和部门实施绩效考核时,依据其工作性质的不同对考核时间、频率及内容均有不同

的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各部分解释。 

 

第十一条  考核内容 

在实施绩效考核的过程中,考核者所关注的核心内容为被考核者在考核期内的工作表现和工作结果,

被考核者工作过程之外的表现及言行不作为绩效考核的内容。 

绩效考核的内容可从两个角度出发进行归纳: 

从考核对象角度出发,绩效考核分为部门绩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 

从内容指标角度出发,绩效考核分为任务绩效考核和周边绩效考核。 

任务绩效是与被考核人员(组织)的职责(职能)、任务的工作结果直接相联系,从工作的数量、

质量和时效等方面加以评价。结合工作产出确定衡量标准。 

周边绩效是指对达成职责、任务,以及对组织运行有影响的支持性工作因素,涉及到工作责任心、

团队合作、客户服务等方面。 

在对被考核者的综合绩效水平进行评定时,其任务绩效与周边绩效所占总体绩效的比重原则上为八

比二,即任务绩效占总分值的 80%,周边绩效占总分值的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