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与员工共同针对考核中末达到业绩标准分析原因,制定相应的改进
措施计划。主管有责任为员工实施业绩改进提供帮助,并予以跟踪检查。
第十四条 考核结果存档
、
考核结果书面说明由人力资源部保管,复印副本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五条 变更权力此规程遇有情况变动需增删修改或废除时,由考核管理委员会进行。
第十六条 最终解释权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在集团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