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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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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其分管部门员工,包括综合管理部、财务部、业务经营部和技术部员工。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总建筑师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参见《中科建筑设计研究

院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各专业所员工考核及薪酬制度由各所自行制订并上报公

司,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本办法涉及考核对象包括部门分管领导(含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各部门

主管级员工、各部门助理等各类人员。

具体界定如下:

部门分管领导:副总(总建筑师)、副总(综合)、副总(业务)、总工程师、总经理助

理、财务总监。

各部门主管级员工:市场主管、主任造价工程师、业务主管、人力资源主管、行政后勤

主管、技术管理岗、会计、图书资料管理岗、质量管理岗。

各部门助理:造价工程师、人力资源助理、出纳、行政助理、后勤助理、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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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目的

员工考核的目的是通过客观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帮助员工提升自身工作水平,从

而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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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

以提高员工绩效为导向;

(2)

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3)

以公开、规范的程序追求公平、公正的结果;

(4)

从实际出发、强调可操作性的原则。

4

考核用途

考核结果用于且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奖金发放;

(2)

工资调整;

(3)

职务升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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