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其分管部门员工,包括综合管理部、财务部、业务经营部和技术部员工。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总建筑师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参见《中科建筑设计研究
院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各专业所员工考核及薪酬制度由各所自行制订并上报公
司,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本办法涉及考核对象包括部门分管领导(含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各部门
主管级员工、各部门助理等各类人员。
具体界定如下:
部门分管领导:副总(总建筑师)、副总(综合)、副总(业务)、总工程师、总经理助
理、财务总监。
各部门主管级员工:市场主管、主任造价工程师、业务主管、人力资源主管、行政后勤
主管、技术管理岗、会计、图书资料管理岗、质量管理岗。
各部门助理:造价工程师、人力资源助理、出纳、行政助理、后勤助理、司机。
第2条
考核目的
员工考核的目的是通过客观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帮助员工提升自身工作水平,从
而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绩效。
第3条
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
以提高员工绩效为导向;
(2)
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3)
以公开、规范的程序追求公平、公正的结果;
(4)
从实际出发、强调可操作性的原则。
第4条
考核用途
考核结果用于且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奖金发放;
(2)
工资调整;
(3)
职务升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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