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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合格。
    第十三条:公司入职培训考勤规定

1.   培训发展中心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人员名单在培训前 2—3 天在公司内

部网络及公告栏中发放培训通知及确认培训人员。同时各部门培训联络员及文员
有责任将培训通知告知部门受训人员。

2.   培训发展中心必须严格入职培训考勤,所有受训人员须在上课前签到确

认并领取培训讲义。

3.   确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及中途缺课者应在培训次日前持有部门主管签字

确认的说明,否则将作迟到、早退论。

4.   确因工作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来参加培训者,应在培训前持有部门

主管签字确认的说明,否则将作缺勤论。培训发展中心将安排其接受下一次培训。

5.

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及中途缺课者,将作缺勤、迟到、早退论处,并

书面告知其部门主管。培训中心仍将安排其参加下一次入职培训。
    6.    凡未经部门最高主管批准而不参加入职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转正。

7.    入职培训是每一位新进员工必须参加的培训项目之一。各部门主管应积

极支持和配合培训发展中心,确保员工能够按时参加入职培训。

第十四条:培训发展中心应建立完整的入职培训档案,并能体现在个人培训

档案中。各部门入职培训由部门自行组织,并保存培训纪录。培训中心将不定期进
行跟踪、检查,以保证部门入职培训的有效进行。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为程序文件的补充

 

第十六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附件一.  公司入职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表

1.

 部门入职培训反馈表

2.

 入职培训处理意见

                                         人力资源部培训发展中心
                                             二 OO 三年四月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