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部门对于因人员离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人员短缺的临时需求,
在确认内部调配难以满足情况下,需提前 4周申报人力需求 , 并填写
《人员需求申请表》,未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行政人事部将不予
以招聘。
3、增员、补员说明及审批权限
增员:增员是指超过去年年底核算编制的情况下,由于各种原因
增长造成人员短缺,需要进行人员补充。
补员:补员是指由于人员调动或离职,造成人员短缺但不超出编
制的人员补充。
第八条 拟定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应包括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标准(年龄、性别、
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个性品质等)等。
第九条 行政人事部根据汇总审批情况编制招聘计划,严格、合理、
及时、选择调配人员。
第十条 招聘周期
招聘周期指从行政人事部收到 "招聘申请 "起,到拟来人员确认
到岗的周期。每一职位的招聘周期一般 4周。有特别要求的职位,将
需求职位性质
提出
审核
批准
增 员
部门负责人
行政人事部
董事长
补 员
直接主管
部门负责人
人力资源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