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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部门对于因人员离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人员短缺的临时需求,

在确认内部调配难以满足情况下,需提前 4周申报人力需求 , 并填写

《人员需求申请表》,未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行政人事部将不予

以招聘。

3、增员、补员说明及审批权限

增员:增员是指超过去年年底核算编制的情况下,由于各种原因

增长造成人员短缺,需要进行人员补充。

补员:补员是指由于人员调动或离职,造成人员短缺但不超出编

制的人员补充。

  

第八条 拟定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应包括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标准(年龄、性别、

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个性品质等)等。

  

第九条 行政人事部根据汇总审批情况编制招聘计划,严格、合理、

及时、选择调配人员。

  

第十条 招聘周期

招聘周期指从行政人事部收到 "招聘申请 "起,到拟来人员确认

到岗的周期。每一职位的招聘周期一般 4周。有特别要求的职位,将

需求职位性质

提出

审核

批准

 

增 员

部门负责人

行政人事部

董事长

 

补 员

直接主管

部门负责人

人力资源经理